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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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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老龄函〔2019〕4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有关要求,在第一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委决定扩大试点范围,在全国开展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地区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上海市为第二批全国安宁疗护试点省(市),北京市西城区等71个市(区)为安宁疗护试点市(区),试点名单见附件。第二批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自行选定试点地区开展省级安宁疗护工作试点。二、试点任务(一)开展试点调查。开展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调查,掌握机构和居家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情况[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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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0年 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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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公布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办改字〔202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草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办改字〔2019〕121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省级林业和草原、民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等主管部门共同推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四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将内蒙古牙克石市、天津市九龙山森林康养基地等96家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予以公布([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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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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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人群营养健康指导建议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20〕3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为加强对老年人、儿童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营养健康指导,减少疫情期间长时间居家生活对其身心健康的影响,我委组织编制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老年人、儿童青少年营养健康指导建议。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老年人群营养健康指导建议 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儿童青少年营养健康指导建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5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老年人群营养健康指导建议 老年人免疫[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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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0年 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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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当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广大老年人特别是独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在生活、就医、照护、心理健康等方面面临一系列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国老龄办印发《通知》,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作出部署。《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做好老年人健康服务。要求各地创新工作手段,强化工作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老年人[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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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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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 全国老龄办发〔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老龄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就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充分认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党中央高度重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当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广大老年人特别是独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在生活、就医、照护、心理健康等方面面临一系列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充分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