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2020年 04月
-
2020年,养老金、医保大变化!医保账户取消、五险变四险!附:医保账户解读
2020年,养老金、医保大变化!除了免征企业5个月社保(企业缴纳部分)外,其他还有很多与你息息相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今后养老金要用社保卡来领取人社部办公厅2019年已经公布《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这份文件明确要求了,在去年6月底前,实现新增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另外,通知还进一步要求,去年底前,基本实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以后养老金的领取都是要使用社保卡了。这对于习惯了存折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老人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对于很多人来说,也是一个挑战。目前已经有天津、山西、广西、郑州等省市已经正式下发本地的社保卡领取养[查看详情]
-
13
2020年 04月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 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 民电〔2020〕5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各省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区域实际,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区域联防联控部署,将应急措施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有力有序推动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积极破解难点堵点,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要明确拟恢复对外服务的养[查看详情]
-
30
2020年 03月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的通知民办发〔2020〕7号文章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发布日期:2020-03-0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关于加强对因疫情在家孤寡老人等群体走访探视并提供必要帮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各地要依托留守老年人信息系统、[查看详情]
-
23
2020年 03月
-
关于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40号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稳妥有序恢复开放养老机构服务各市要统筹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在严格执行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到位的前提下,自3月11日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查看详情]
-
14
2020年 03月
-
民政部办公厅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的通知 民办发〔20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关于加强对因疫情在家孤寡老人等群体走访探视并提供必要帮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各地要依托留守老年人信息系统、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现有信息平台,采取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动员和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助落实的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开[查看详情]
-
07
2020年 03月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的通知
民办发〔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关于加强对因疫情在家孤寡老人等群体走访探视并提供必要帮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各地要依托留守老年人信息系统、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现有信息平台,采取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动员和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助落实的方[查看详情]
-
05
2020年 03月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发明电〔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含公办、民办)、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含托养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现提出以下要求:一、严防民政服务机构发生聚集性感染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督促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强化出入管理。湖北省和武汉市及其他地区发生了疫情感染的养老机构要坚决执行民政部印发的《[查看详情]
-
05
2020年 03月
-
附件1养老服务机构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点一、全国无确诊病例县(市、区、旗)的养老服务机构1.对15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未密切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且无相关疑似症状的本区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办理返院和新入住手续,不再要求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2.可以招聘本区域15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未密切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且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不再要求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3.对15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或密切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的本区域老年人,招聘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工作人员或密切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的本区域工作人员,需要在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点[查看详情]
-
05
2020年 03月
-
民政部办公厅 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分区、分级、分类、稳妥、有序原则,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将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纳入当地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服务工作,确保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更好服[查看详情]
-
27
2020年 02月
-
文章来源:老龄健康司[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