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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9-11-22 10:18:38    浏览次数:1347次

    1、申请

    ( 1)自费服务申请对象直接到社区助老服务站填写《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约定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费用。

   (2)服务补贴申请对象应接受经济状况审核,提交下列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卡)、养老金收入证明等复印件、相关医疗证明和由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科出具的低保、低收入证明,填写《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

    2、评估

    评估员应当上门对服务补贴申请对象进行养老服务需求评达、应及时准确地填写评估信息、完成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提交社区助老服务站。

    3、审批

    社区助老服务社应对符合服务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提出初审意见,报上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审批后,向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向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发放《不予以服务补贴告知书》。申请人如对告知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申请复检评估。

    4、服务确认

    社区助老站应根据核准的服务补贴金额和老年人的实际服务需求,确定服务内容,发放服务费。

5、服务提供

     社区助老服务站应制定服务计划,安排服务人员,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等服务内容。

     6、变更

    社区助老服务站对确需调整照料等级的服务补贴对象应重新评估,确认服务补贴标准和服务内容。

     7、终止

     社区助老服务站对不符合服务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应及时终止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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